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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1-30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现将2021—2022学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安排

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2月27日放假。2022年2月28日(周一)开始上课。学生具体返校批次及有关要求,由学校研究后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放假安排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2月24日放假。2022年2月25日(周五)开始上班。

机关教辅部门放假调休,各服务保障和经营性单位的放假时间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教职工带头执行“非必要不出差、不离庆”,不到中、高风险地区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外出提前审批、返庆后报备相关手续,按要求报告外出时经停的地点,不得虚报、瞒报。要做好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离返程严格做好自我防护,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2、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寒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要强化检查指导。

3、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遇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全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要按学校下发的值班通知在机关楼总值班室(512室)认真值班。各单位、各部门的值班自行安排(包括周六、周日),并有单位、部门领导带班。12月17日下午下班前,各单位、各部门将假期值班表(加盖公章)上交到机关楼414房间(联系人:辛辉,联系电话:650379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pumsk@126.com)。

4、学校假期安排的工作任务,涉及的部门或单位要认真落实,自行安排时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以上安排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按照上级相关通知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部署,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