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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2-23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中的相关要求,今年继续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工作布置如下:

硕士研究生盲评名单含历年考核末位人员、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学术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全部非全日制人员(盲评名单见附件1,未在盲评名单中的非全日制人员,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中盲评规则,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送审工作)。

统计增补以下几类硕士研究生盲评人员:被跟踪指导教师培养的本届毕业生(导师名单见附件1),新导师培养的首届毕业生、新专业首届毕业生。

已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全部需要参加论文盲评。

“盲评人员信息表”上报时间:截止于2023年4月7日(样表见附件2),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信息后,将电子版文件上报学位办公室邮箱:xwb@nepu.edu.cn

学位论文上报要求:2023年4月7日之前提交pdf格式电子版论文,txt格式电子版摘要,文件命名规则见附件2中相关说明。论文须经导师同意后,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统一提交,逾期未提交论文者按延期答辩处理。

论文格式:论文排版执行《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论文撰写规范》,中英文封面隐去作者及导师信息,删去致谢部分内容,如有“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页,所有人名以“XXX”代替。

研究生学位办公室(机关楼321)联系电话:6503938,联系人:周老师。

望各学院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盲评名单上的人员及其导师,充分发挥导师对学位论文最后的审查把关作用。

 

附件1:2023年盲评人员名单(已下发各培养单位)

附件2:2023年盲评人员信息表

研究生部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