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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3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高质量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0-19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 年)》(黑学位联〔2021〕3 号)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黑学位办函〔2023〕5 号)安排,建设一批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提升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开放共享,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高质量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课程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申报对象应为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2022 年首批已经立项同一学科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人员,在项目结题前不可再申报。2022 年硕、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被评为“不合格论文”及 2022 年以来出现学位论文造假的指导教师不在本次申报人员范围。

2.重点支持建设基础理论课、学科核心课、论文写作指导课、专业实践课、学术规范与职业伦理课等核心课程;重点开发培养科学精神、创新思维、研究能力等特色课程;创新教学模式,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和探究式教学,扎实推进在线课程建设;推动高水平教师上讲台,鼓励与外单位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重点支持依托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申报

二、工作要求

研究生单位要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基于人才培养定位和学科发展方向,突出一流特色和高水平要求,结合不同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优化,统一规划和组织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在过程中注重课程思政建设。

按照省学位办要求,我校限项8门课程项目参评省级课程项目,未评选为省级课程的经评审适当给予校级课程项目立项,至多不超过5门。

培养单位按申报名额经公开遴选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排序推荐至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 2023 年 11 1 日前将项目推荐函、申报书、申报汇总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发至邮箱dongyoupy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单位名称”。项目申报汇总表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培养办公室(机关楼321),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研究生部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