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招考院关于《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1、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2、破格分数按公共科目线下5分掌握,不得双破;
3、破格复试限于生源不足或硕士生导师相对充足的专业,参加破格复试应是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4、破格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给我校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规模的3%(27人)。
注:破格考生须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