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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

发布者: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21-10-06 [来源]: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拔尖人才,强化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内涵建设,保证科学研究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要求

直博生是指在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是指从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培养形式包括“1+4”、“2+3”(“硕士生培养时间+博士生培养时间”)。

二、培养年限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标准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不超过8年,原则上不得申请提前毕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能完成课程学习或学位论文研究的研究生,作结业、肄业或退学处理,不再保留学籍。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直博生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包括学位课(不少于22学分)与选修课,学位课含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具体课程设置参照《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硕博连读生分别按照硕士生、博士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分阶段完成课程学分。

四、直博生资格考核

在第四学期末由一级学科组织直博生资格考核,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组长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担任,成员为博士生导师或教授。考核方式由考核小组决定,内容应涉及思想政治素养、专业课程学习、学术英语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和学术诚信作风等。

资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论文开题和研究阶段。未通过资格考核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符合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五、分流淘汰

在培养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且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转为硕士生培养:

1. 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 本人申请放弃攻读博士学位;

3. 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此类学生经学校审批后上报省级学籍管理部门,省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并退回至入学的硕士年级按硕士生培养,已修博士相关课程可转为硕士相关课程,自退回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审批通过前一年内获得的博士生奖学金应如数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