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论文选题
选题是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开端,也是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的重要一环。
选题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1.开拓性。前人没有专门研究过,或虽已研究但无理想的结果,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或是学术界有分歧,有必要深入探讨,并能有预见成果的课题。
2.先进性。硕士学位论文要有新的见解,博士论文要做出创造性成果。
3.成果的必要性。研究课题应针对实际和科学发展的需要,应是国民经济建设和工程急需的、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或实际效益的课题。
4.成果的可行性。课题的内容要有科学性,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充分考虑到在一定时间内获得成果的可行性。
选题要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课题还应尽可能符合研究生的素质特点和兴趣,并结合导师的指导专长和已有的科研任务,纳入培养单位的科研计划。
二、开题报告的安排
开题报告论证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总结和考核,是为阐述、审核和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而举行的报告会。它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和研究生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
1.开题报告的文字材料经导师审阅同意。
2.由学科、专业组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查评议。硕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鼓励以院级学术活动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必须以院级学术活动方式进行。评议小组由教授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组成,一般不超过5人。
3.研究生开题论证一般在第三、四学期完成。
三、开题报告的内容
1.选题来源、目的和意义;
2.选题方向在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
3.选题主要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验方法;
5.研究工作的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和经费估算。
四、对开题报告的要求
1.开题报告由开题报告简表和文献综述两部分组成,要装订在一起,开题报告简表在前,文献综述(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书写)在后。
2.博士论文开题时的文献综述部分不应低于一万字,主要参考文献应在100篇以上;硕士论文开题时的文献综述部分不应低于五千字,主要参考文献应在50篇以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论文开题时的文献综述部分不应低于三千字,主要参考文献应在30篇以上。参考文献主要为近年内公开发表的中、外文期刊文章、会议论文、学位论文等,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本学科的基础和专业课教材不作为参考文献。
3.研究生的论文内容和进度要和开题报告一致,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如有变动时,必须重新进行开题。
五、审核标准
开题报告的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对于开题不合格者,允许在一个月内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将终止其培养工作。
六、存档要求
开题报告必须在二级院进行存档,作为中期检查及答辩时参考对照资料。
本规定于2010年5月修订。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