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赴外地合作培养申请(秦皇岛分校(环渤海能源研究院)、三亚研究院)
提交材料:研究生赴外地合作培养申请表(2份)
二、联合培养申请(除秦皇岛分校(环渤海能源研究院)、三亚研究院以外)
1)有依托单位,6个月以上
提交材料:人身意外险截图打印件(校内校外保险均可,1份)、三方协议(3份)、导师推荐表(2份)、专业实践安全须知(2份)
注意:三方协议需先由校内外导师签字,加盖校内外导师分别所属单位公章及乙方(培养单位)公章,走完上述签字盖章流程后,到培养办公室加盖研究生部公章。请注意流程顺序。
2)有依托单位,6个月以内
提交材料:人身意外险截图打印件(校内校外保险均可,1份)、研究生校外短期合作申请表(2份)
三、进驻校级基地
A类:通过学校集中对接
提交材料:人身意外险截图打印件(校内校外保险均可,1份)、进驻校级产教融合实践基地申请表(A类,3份)、专业实践安全须知(2份)
B类:除A类外,通过导师对接(合作项目)
提交材料:人身意外险截图打印件(校内校外保险均可,1份)、进驻校级产教融合实践基地申请表(B类,3份)、专业实践安全须知(2份)
四、 出国留学交流
提交材料:研究生出国学习与交流备案表
注:1.人身意外险校内、校外办理均可;
2.以上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机关楼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