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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研究生入学要求及培养须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17-09-02 [来源]: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报到当天

一、领取入学通知单

二、领取一卡通

已经从本人的建行卡中成功代扣100元的同学,领取一卡通后可以直接使用就餐等消费功能。没有代扣100元的同学,请到财务处一卡通中心(机关楼114)办理充值手续后方可使用就餐等消费功能,充值时刷银行卡,不收取现金。

当天未报到或未领取一卡通的学生可后期到财务处一卡通中心领取

三、办理保险

报到现场办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费每人每年50元,按学制一次性交齐两年或三年,该险种保险范围为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

入学后学校将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大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注:有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学生,在新农合及城镇医疗中可任选其一)按照黑人社发(2017)34号《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的保费有所调整,参加大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一般研究生缴费标准为210元/人·年。有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研究生可不办理医疗保险。

四、到本人录取的各学院(部、所)报到

单位

报到地点

电话

单位

报到地点

电话

地球科学学院

地科馆507

6503483

电子科学学院

一教E533

6504969

石油工程学院

油工馆341

65048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一教B221

6503476

化学化工学院

化工馆一楼大厅

6503485

外国语学院

一教A537

6503993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电馆427

6503337

人文科学学院

一教A432

6503640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院705

650434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机关楼528

6504203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馆317

6503132

高等教育研究所

机关楼304

6503328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一教D307

6503553

体育部

体育教学训练中心

18746611590

经济管理学院

经管院802

6503506

五、办理住宿

    申请住宿的新生请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相应公寓楼门卫处办理入住手续。

六、缴纳学费

    学校在2号门中国建设银行大厅内设有收费窗口,未将学费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发的建行卡内的同学可以直接去建行划卡交费,已足额存入的学生不用办理,学校将统一划款。(已申请生源地贷款或拟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暂时不用交费)

    第二部分  入学一至两周内

    一、研究生部官网,在右下角常用下载里下载研究生入学表格”,填写研究生入学卡片、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各一式两份,班长统一将研究生入学卡片一份(另一份留给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存档),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两份收齐后,以二级院为单位9月25日交至关楼322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二、开学前两周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及政治理论课学习。课程学习请按照研究生部官网-培养工作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分班名单”中的时间上课。

    三、开学前两周内进行学导双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课,具体操作详见第三部分“课程培养环节须知”。

第三部分  课程培养环节须知

一、教务系统操作

新生开学后两周内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进行学导双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课等环节。

新生根据自己的学号登录教务系统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右上角选择< 研究生教务系统> 登录,http://172.16.199.2:8008/yjsjwgl/qt/index.jsp(限校内网络登录,各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可登录),账号、初始密码皆为学号,登录后核对学籍信息-学生个人信息,无误后自行更改密码。

1.学导双选(9月9日-9月17日)

学生在开学后一周内确认导师后,登录教务系统通过学籍信息-导师选择进行,只需填写第一志愿,填写完成后必须提交,不可只点保存。提交后必须导师进行确认后方可视为导师选择完毕(9月16日后导师可确认学生)。提交后不能进行更改,如发现提交错误可联系各学院秘书进行解锁重新选择,必须按时提交。

2.个人培养计划制定(9月9日-9月17日)

学生根据自己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制定,电子版培养方案在研究生院官网-培养工作-培养方案中下载。

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原则上每16学时计1学分。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公共学位课包括政治、外语等为必选。非学位课分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等。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安排时间一般为1年。专业学位硕士生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21学分,必修环节至少5学分,学术学位硕士生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8学分,必修环节至少3学分。

在系统中制定培养计划过程中,必修环节(文献综述、学术活动、科技伦理与学术规范讲座)无需在系统中制定,仅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所以系统中原则上博士课程总学分需达到15分,硕士课程总学分只需达到27学分以上即可。

在制定培养计划中,公共学位课英语需按照分层次选择,硕士英语A为通过六级的学生选择,硕士英语B为通过四级的学生选择,硕士英语C为未过四级的学生选择,学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四六级情况进行选择,选择上下两个学期,共4学分。

鼓励硕士生跨专业选修课程, < 跨专业学位课>可以选择本学院的其他专业学位课作为学位课, < 跨专业选修课>可以选择其他专业的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但跨专业选修的所有类型课程均视为选修课。学生可通过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制定培养计划后请务必< 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否则视为无效,不能进行下一环节< 选课>;如提交后发现问题,可利用< 自动解锁>功能,更改计划重新提交。

特别注意:培养计划一旦制定,必须按照计划中进行课程学习,如未完成培养计划中课程,原则上不能毕业。

3.选课环节(9月21日-9月24日)

培养计划制定后,学校组织排课后,研究生必须进入教务系统中< 选课>点选本学期开课课程,才能进入教学班级进行课程学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选课>,则视为放弃本学期的该门课程学习,自愿跟随下一级同学上课。原则上第一学期的第三周、第二学期的第一周进行学期选课。

选课完成后可通过个人课表查询本学期全部课程。如没出现课程列表则没有< 选课>成功。

特别注意:

①在< 选课>环节请参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如培养计划中制定的开课学期为本学期,但在学期选课中没有,则说明该课程由于人数未满5人未开课,学生可选择第二年进行学习或进行培养计划换为课程,需更改培养计划,前二周内可自动解锁后更改,三周后则必须在研究生院官网-培养工作-相关下载中下载表格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后方可解锁。

②如在选课时出现容量不足,课程已经选满,可联系各学院秘书或培养科进行增加容量。

③在< 选课>环节中优先选择公共学位课程,如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等其他课程时间冲突,优择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以及选修课可进行适当调整,改为下年学习或更改培养方案。

④公共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此课程按照前两周上课班级进行班级选择,否则没有成绩。

如有其它问题可在研究生院官网右下角常见问题解答中查看。

二、相关教学规定

1、 学制年限

博士:学制一律为3年;

硕士:除中共党史、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全日制会计(MPAcc)硕士等专业学制为2年外,其余专业一律为3年。

2、 毕业学分要求

博士:必须完成1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0学分以上;

硕士:学术型必须完成3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8学分以上,专业型必须完成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1学分以上(MBA、MPAcc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最高学分:博士不得超过20学分,硕士不得超过36学分。

3、 出勤考核要求

研究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时,或研究生院三次抽查无故旷课的研究生,取消参加课程考试资格,跟随下一年级重修。

4、 重修补考

我校研究生阶段不安排补考,只能跟随下一年级重修。

5、 英语免修要求

研究生入学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英语课程可免修:

①入学考试英语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4年内有效);

③GRE≥1000;

④TOEFL≥70;

⑤IELTS≥5.5。

第一外国语非英语语种的免修条件参照英语语种标准。

符合免修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周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院培养科(机关楼321)办理免修手续(验证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与本表装订,依据入学成绩办理免修的学生不需要提供证明,一式两份。

办理免修的同学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按照正常程序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中英语选择硕士英语A上、下,但是不需要进行学期< 选课>< 选课>环节在系统中申请免修,增加记录选择硕士英语A上及硕士英语A下提交申请,研究生院会在第四周统一进行审核。

综合测评中英语成绩的相应测评办法请参照研究生院官网-培养工作-教学管理-《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成绩评定与考试办法》。

免修的同学则成绩单中的英语成绩标记为“免修”,直接给予相应学分。

6、 合作培养

研究生可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学习后将试卷及由主管部门认证的成绩证明交到研究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成绩和学分方予以承认。国际校际间合作培养的学分全部承认,国内校际间合作培养的,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分的50%。(具体参见《东北石油大学异地合作培养管理办法》)。

7、 英语分层培养

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实行分层次教学,依据研究生掌握英语水平划分为硕士英语A,B,C三大层次,硕士英语A为通过六级的学生选择,硕士英语B为通过四级的学生选择,硕士英语C为未过四级的学生选择,学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四六级情况进行选择,选择上下两个学期,共4学分。

8、 三跨培养

硕士阶段培养采用“三跨”模式:跨时域、跨地域、跨专业培养。

跨时域:指课程学习与科研论文不再按二段式要求,课程学习可按自己意愿灵活安排在任何开课学期(学制内),最后一个学期前完成即可(三年制是第五个学期,两年制是第三个学期),必须保证在提交答辩申请前完成学分。

跨地域:指研究生可通过联合培养形式在其他学校(国内外)和培养基地学习,取得成绩和相应学分。

跨专业:指研究生可跨专业选修相当学分的课程,以达到扩大专业视野的目的。原则上,跨专业选修课程学分皆认为非学位学分,一般不超过4分。

第四部分  论文培养环节须知

一、论文开题

1、开题形式:至少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鼓励以院级学术活动方式进行。

2、上交材料:开题报告由开题报告简表和文献综述两部分组成。开题报告简表在前,文献综述(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书写)在后。主要参考文献博士100篇以上,硕士50篇以上,专业学位人员30篇以上 ,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

3、审核标准:开题报告的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对于开题不合格者,允许在一个月内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将终止其培养工作。

4、说明: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如有变动时,必须重新进行开题。

二、论文中期检查

1、检查形式:以“小答辩” 方式进行。

2、上交材料:中期检查报告。

3、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延期检查的申请报告,由导师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同时相应推迟答辩时间。对于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将停止其学位论文的后期工作,不授予相应学位。  

4、说明:两年学制研究生不进行中期检查。

三、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1、硕士:在攻读学位期间,学历硕士在答辩前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不含增刊)上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方可参加答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于发表文章不做要求。

2、博士:研究生在“东北石油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得少于2篇,或者有与文章同等效力奖项、专利。

3、署名要求:作为学生或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二作者的文章,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署名单位必须是东北石油大学。

   注:东北石油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

1、凡被SCI、SSCI、EI三大国际检索所收录的中外文文章,(以中国科技信息所年度检索执行和学校的学术通讯为依据)。

2、在中科院SCI分区表内的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报刊理论版上发表的1500字以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4、在《新华社内参》发表的15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调查报告

5、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6、在统计源期刊目录中由国家级学会(协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统计源期刊目录指由校科协提供的最新版本《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

7、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带*号的且由国家级学会(协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8、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最新版本)中所列期刊上发表的文章

9、在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10、在上述已经认定为核心期刊的外文版上发表的外文文章

11、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文章

12、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南京大学制定并提供的当年目录为准,当年未公布,以上年为准)

四、学位论文盲评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

3、新专业、新导师首届毕业的研究生;

4、研究生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后5%人员、答辩委员会认定论文质量末位人员;

5、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校“学术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员;

6、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研究生;

7、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人员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后续两届毕业研究生。

第五部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须知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由来

为了拓展人才培养的类型和规格,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

    目前我国主要在硕士层次设置专业学位。专业硕士学位以前只招收大学本科后有一定专门职业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毕业后发放单证(学位证书)。2009年,教育部作出了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应用的决定,推出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开始面向应届毕业生招生,毕业发放双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与学术学位硕士的区别

学术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以培养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为主

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建筑师等。

因此,在教学环节、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分段式培养,包括: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3个阶段,根据企业和个人的实际需求,培养阶段可以独立进行亦可交叉进行。

(一)课程学习

  1.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偏重应用性和实践性,主要体现在:(1)案例课、实践课的比例增大;(2)增加职业资格考试课程。

   2.对本科非本专业的研究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还须参加本科专业实习,补修均不计入学分。

   3.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在申请答辩之前修满所要求的32学分。

(二)专业实践

  1.时间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一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2.方式

  (1)依托于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和研究生创新实践平台,由研究生部和各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进行专业实践。

  省级、校级培养基地的选派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种:

  a.单列计划生:由黑龙江省批准,在研究生招生计划里单独列出示范基地招生计划,在研究生复试时确定,专项计划专用,确保基地生源。

  b.中期选派生:根据企业科研项目或生产需要,从二年级研究生中选派,重点进行论文研究培养。

  c.短期实习生:根据企业工作学习的短期需要,选派学生进入示范基地,重点进行实践能力锻炼。

    (2)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与企业合作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3)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企业实践单位。

  3.考核:

  (1)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实践单位、学院及校内外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评定成绩,及格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需重修。

  (2)作为必修环节,专业实践考核合格方可取得4学分。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重修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具体要求详见《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三)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的时间安排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一致。

    2.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侧重理论和创新的要求不同,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要求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应有一定得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形式可多种多样,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可采用:(1)产品开发(2)工程设计(3)应用研究(4)工程/项目管(5)调研报告。

    3.具体要求详见:《东北石油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及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东北石油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分类要求及评价细则》、《东北石油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模板》。

第六部分  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简介

“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是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协同创新的有效形式。东北石油大学自2004年起,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依托石油主干学科与行业优势,发挥产学研办学特色,以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为目标,着力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培养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建设,逐步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机结合。

培养基地采用合作培养的形式,校企双方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对研究生的培养。课程培养以学校为主,论文研究主要在企业完成。为学生配备双导师,结合企业科研与生产实际,培养企业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按研究生分类培养的要求将培养基地分为两类:创新基地和实践基地。

创新基地以学术学位研究生为培养对象,依托科研院所,培养博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突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如与大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大庆油田采油工程研究院等共建的基地属于创新基地。

实践基地以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培养对象,依托企事业单位,通过生产实践、课程学习、论文撰写、科研攻关等方式,提高研究生运用基本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如与大庆油田建设设计研究院、大庆钻探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等共建的基地属于实践基地。

    培养基地接收计划由学校与培养单位协商,结合单位需求及学校招生专业、人数、研究方向,确定计划数。学生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或导师推荐、单位面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派对象为所有的在校研究生。

按照学生在培养基地培养时间长短的不同,将培养基地学生的选派方式分为三种,分别为:

    1.单列计划生,由黑龙江省批准,在研究生招生计划里单独列出示范基地招生计划,在研究生复试时确定,专项计划专用,确保基地生源;

    2.中期选派生,根据企业科研项目或生产需要,从二年级研究生中选派,重点进行论文研究培养;

    3.短期实习生,根据企业工作学习的短期需要,选派学生进入示范基地,重点进行实践能力锻炼。

    基地为学生提供食宿条件,并按月发给一定的科研津贴。研究生部从专项经费中开展基地学生创新立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发放交通补贴,鼓励学生与双导师沟通;成立基地党支部,重视基地党员的培养。

第七部分  研究生教育管理须知

一、学生注册: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二、请假研究生请假一般由本人亲自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校。病假须提供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研究生请假3天以内由导师批准,报所在学院备案,请假4-14天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备案;请假15天以上须经学校批准院、校备案。研究生请假期满应按时到相关部门销假。

三、休学:根据《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在学期中半学年内请假累计超过6周的;患有在短时间内难康复或不适合在校继续学习的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认定建议休学的;本人申请或其他经学校认为定应当休学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研究生申请办理休学,并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不缴纳学费研究生休学期满前两周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及相应证明材料,经院、校两级审批后方可复学。

四、退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四)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研究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退学研究生应提交书面材料,并在两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学校协助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五、其他说明:(一)请妥善保管好学校发给的银行卡,一旦丢失应及时挂失并将新办理的卡号报给计财处一卡通中心(机关楼114。(二)打印研究生请假单,休、复、退学申请表,研究生在校证明等可登录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主页--教育管理—资料下载即可。

第八部分  研究生宿舍管理基本要求

研究生宿舍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为加强对研究生宿舍的管理,为全体研究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研究生部要求全体研究生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尤其提醒同学们注意的是:研究生宿舍严禁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等各类违章电器,保证人走断电,不允许私自串宿舍和床位,禁止留宿他人和出租、出借宿舍床位,严禁破坏家具、公共设施和消防器材,更不允许学生晚归。希望全体研究生共同维护寝室环境! 

 

第九部分  研究生奖助设置情况

 

注:1、所有个人奖项的参评对象均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在2018年1月1日起实行新标准,其他奖项将在本学期进行修订,修订后执行新标准。

 

第十部分  研究生部办公地点及电话

部门

办公地点

电话

书记

机关楼325

6504006

院长

机关楼323

6503015

副书记

机关楼320

6507794

副院长

机关楼321

6504791

部门

办公地点

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

机关楼329

6503721

研究生培养

机关楼321

6504792

学位管理

机关楼321

6503938

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机关楼322

6504793

综合办公室

机关楼326

650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