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2016级的新同学!祝贺你成为东北石油大学的一名博士研究生。为使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凭本人“硕士学位证书”报到。
报到时间:9月2日 报到地点:第1教学楼阳光大厅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请假(电话0459—6504793,请假时间9月1日),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 党组织关系
自带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大庆市外单位介绍信台头为: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大庆市内(包括四县)单位介绍信台头为:中共东北石油大学党委组织部。(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报到时方能接收,超过介绍信有效期不予办理)。定向培养学生不调转组织关系。
三、 培养费收费标准及交费办法
博士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为30000元(学制3年,10000元/年)。
四、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足额缴纳学费后可享受博士10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可参评博士30000元/次的国家奖学金,同时可参加我校自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以及我校学术之星、优秀毕业研究生等其他奖项的评比。
五、其它事宜
1、需住宿学生自带被褥,宿费1200元/年。
2、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报到时可办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费每人每年50元,按学制一次性交齐三年,该险种保险范围为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入学后学校将统一办理“大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每年110元。保险说明详见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教育管理—贷款医保中相关内容。有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研究生可不办理医疗保险。 3、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电子版照片(大小为15-35KB)(教育管理科使用);同版一寸照片一张(办理住宿时使用)。
六、由于省里对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目前还未进行录取检查工作,所以在放假前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可在9月2日报到时领取录取通知书。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