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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16-03-01 [来源]: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会[2016]1号),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全面发动,深入研讨,积极做好本次成果奖的申报组织工作。鼓励学院、学科整合成果,联合申报。

二、“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选办法》(附件1)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申报(4月15日前)

申报人根据成果类型填写申请书(附件2或附件3),提交研究生院,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一式份。A4纸打印签字盖章(推荐意见处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版一。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请表_**学院_姓名)。

4.各项材料须于4月1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书面材料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机关楼329);电子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sunmingming2005@126.com

(二)学校遴选与材料完善(5月23日前)

1.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确定拟推荐成果。

2.拟推荐成果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完善材料。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

(2)准备附件材料(含成果应用、效果证明、推荐材料等);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拟推荐成果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4.各项材料定稿版本须于5月2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书面材料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机关楼329);电子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sunmingming2005@126.com

(三)申报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6月1日前)

1.提交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学会网站并根据申报类型,在线填写申请书所需信息,由教育成果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完整的申请书

2.提交成果支撑材料。

在线提交支撑材料,包含: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信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6503152

附件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附件2: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研究类)

附件3: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实践类)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