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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2015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15-06-29 [来源]: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

欢迎你,2015级新同学!祝贺你成为东北石油大学的一名研究生。为使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凭本人“大学毕业证书”及我校签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报到。

报到时间:9月7日                    报到地点第一教学楼阳光大厅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请假(电话04596504793),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 党组织关系

自带由县级及以上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大庆市外单位介绍信台头为: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大庆市内(包括四县)单位介绍信台头为:中共东北石油大学党委组织部。定向培养生不调转组织关系。

三、 培养费收费参考标准及缴费办法

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学制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委托培养的单考硕士研究生学费9000元/年(学制三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学费12000元/年(学制三年)。

详细缴费方法及银行卡使用请参见附件1。

四、非定向研究生在足额缴纳学费后可享受博士10000元/年、硕士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可参评博士30000元/次、硕士20000元/次的国家奖学金,同时可参加我校自设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术之星及其他奖项的评比。

五、户口关系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新生入学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内家庭户籍生源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省内集体户籍生源和省外生源如需迁移户口(户口是否迁移考生自愿),入学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要求字迹工整,出生地、籍贯要写清省、市、县,不得私自涂改,姓名应与录取通知书相一致,迁入地为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北石油大学。办理落户时间为自报到之日起半年内,过期不再办理。

本校应届生户口已迁到我校的,入学后由班长统计好名单,统一上报学校保卫处户籍科。

六、其它事宜

1、住宿费标准: 4人间,费用1200元/生·年。

2、保险: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大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大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每年110元,工本费20元,学生团体平安保险费每年50元。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保险说明详见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教育管理—贷款医保中相关内容。    

3、自带被褥。

4、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电子版照片(大小为15-35KB)及同版一寸照片一张(办理住宿时使用)。

七、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火车票。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