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下学期各项教学安排落实到位,教学运行秩序平稳有序,并保障学生按时选课,现开展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认真核查教务管理系统内各学院的专业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开课课程,如有调整的课程需提前报备培养办进行调整,防止错排、漏排。
2. 任课教师应符合研究生部教学相关文件规定,聘请校外教师需由学院填写《校外教师授课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3.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共18周,正常分配周次为前八周(1-8周)和后八周(9-16周),17-18周为考试周。
4. 原则上选课人数不足五人不允许开课,如特殊原因必须开课的需学院提交《特殊课程开课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5. 为保障课程的教学效果,专业课程尽量避免安排在周末,专业学位课尽量避免四节联排,如特殊情况可提供相关说明酌情处理。
6. 工作进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2019年12月27日-2019年12月29日 |
落实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编排课表 |
培养办公室 |
2019年12月30日—2020年2月27日 |
核对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编排课表 |
各培养单位 |
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1日 |
学生调整个人培养方案,选课 |
学生 |
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6日 |
核对上课人数、适量调整课表 |
各培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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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