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召开的关于高校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确保研究生教学标准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课程教学过程管理
1、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地开展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工作,日常教学过程中应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注意收集课前预习、在线签到、随机提问、在线讨论、在线答疑、作业布置及批改等过程性材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避免学生出现“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现象,全面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加强过程管理,精准分析学情。
2.对于部分涵盖实验、实践教学内容的课程,线上教学无法完成的课程内容,应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待学生返校后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补课,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学衔接工作。
3.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履行调停课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停课的任课教师务必向培养单位主管领导请假,并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提交调停课申请,研究生部审批通过后方可通知学生进行调、停课。如临时突发性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应在课前1-2小时内电话告知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并按要求补办相关手续,不得擅自调课。
二、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与方法
任课教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研究生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的全面改革,开展形式多样的在线教学、指导工作,倡导研究生主动学习,促进研究生学习能力的实质性提升。鼓励教师利用多平台线上教学资源,探索翻转学习的方法,实现虚拟课堂互动交融、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浸入式教学模式。
同时,我校与“雨课堂”平台已进行了数据对接,可提供给任课教师使用,通过“雨课堂”平台可实现教师在线布置作业、学生在线提交作业等功能。
三、做好课程线上考试预案
因返校时间暂未明确,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任课教师需提前做好线上考试预案,明确线上教学各项考核成绩组成,做好过程考核成绩(包括但不限于线上考勤,线上作业、课堂交流讨论、平时测验等项目)和结课考核成绩的评定与记载。鼓励推行多种形式、多个阶段、多种类别的考核制度改革,并及时在授课班级公布课程考核方案,严格考核过程控制,严格评分标准,确保成绩评定公平、公正。
四、落实教学质量督导
建立校、院两级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体系,齐心共力,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校督导组负责全校教学工作检查督导并就问题进行反馈;院级督导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的学生,及时上报研究生部,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职能部门也将通过巡课、看课方式检查课程教学,共同保障线上教学质量。
五、错峰上下课安排
为最大地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校内学生一律实行网格化管理,在校学生实行错峰就餐,已开课程根据开课学院执行错峰上下课,具体时间见下表:
上课节次 |
地科、油工、人文、马列、数学 |
化工、机械、土木、物电、图书馆 |
电气、计算机、经管、外国语、体育、高教、艺术 |
第一大节 |
1 |
8:00-8:45 |
8:00-8:45 |
8:0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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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50-9:35 |
8:50-9:35 |
8:50-9:35 |
第二大节 |
3 |
9:40-10:25 |
9:55-10:40 |
10:10-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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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30-11:15 |
10:45-11:30 |
11:00-11:45 |
午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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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节 |
5 |
13:30-14:15 |
13:30-14:15 |
13:30-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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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4:20-15:05 |
14:20-15:05 |
14:20-15:05 |
第四大节 |
7 |
15:10-15:55 |
15:25-16:10 |
15:40-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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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6:00-16:45 |
16:15-17:00 |
16:30-17:15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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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大节 |
9 |
18:00-18:45 |
18:00-18:45 |
18:00-1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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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8:50-19:35 |
18:50-19:35 |
18:50-1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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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9:55-20:40 |
19:55-20:40 |
19:55-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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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45-21:30 |
20:45-21:30 |
20:45-21:30 |
六、其他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师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疫情期间的研究生教学工作,加强线上教学督导及线上巡课检查,全面掌握教学动态,保证教学秩序稳定,同时,落实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导师与研究生线上指导的组织及督导工作。
各培养单位及时总结在线教学的经验,加强教学经验分享,及时收集在线教学中产生的优秀案例并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适时进行宣传报道。
研究生部
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