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的通知》《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现开展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1.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2018年立项至今,申请延期未结题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2020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应结题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方式
1.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省级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经批准结题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予以审核认定。学校需同时系统报送项目结题验收书备查。结题要求参照《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第七章 项目结题验收”有关要求执行。
省级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结题基本要求: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19年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否则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相关检索系统由学校自主确定,不作统一要求)。
注意:未达到结题基本要求的项目不允许申报结题,重点委托项目申报结题省教育厅审核未通过即终止研究。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制成PDF文档,会同原电子表格版本一并报至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2)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学校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3)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
(4)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须加盖学校公章)、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无需提供纸质版,2022年12月1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可编辑的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统一汇总并发送至邮箱dongyoupyb@163.com(电子材料请打包,文件夹以院部名称命名)。
(5)同为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的,按照省级项目结题准备相应材料,不用再提交校级结题材料。
(6)本次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结题、清理工作采用网络申报形式,无纸化报送,立项及结题评审启用黑龙江省高等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
二、项目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对2017年以来立项项目状态进行清理统计(不含本次结题学校审核不通过项目)。项目清理工作于11月20日开始启动,目前我校已统一完成网上填报工作。下一步,请各院部做好以下工作:
1.2017年以来已结题项目。各院部要做好优秀成果的持续培育和推广应用。
2.2020、2021年立项的在研项目。各院部要加强过程指导,发挥好教改立项的探索性、实践性研究作用。
3.2018、2019年立项目前延期的在研项目。各院部要重点关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督促、指导、帮助尽快结题。
4.2017年以来的未结题项目。相关院部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教改项目培育、立项、指导、管理、服务工作。
三、申报立项
(一)立项原则
紧密结合国家、黑龙江省和学校研究生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统筹规划好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积极培育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教学成果。
(二)申报类别
省级项目分为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两类。立项范围见《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中“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以及《东北石油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
申报教师应在指南基础上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切实发挥教改项目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导性、牵引性作用。
(三)申报条件
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组成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与事业心;
2.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编的教育工作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效果明显、教学特色鲜明,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
3.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且此前承担的教改项目已按规定结题,所申报项目不得与以往结题或在研项目重复;
4.凡有“暂缓结题或终止项目研究”记录的项目主持人及其项目组成员,两年内禁止申报或参与新项目,并视具体情况减少项目所属单位下一轮次申报项目的数额;
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条件:
1.重点委托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校企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 人。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2.一般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2022年已立项的专硕教改项目在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可参加省级教改项目评选,未获得省级教改项目推荐资格、未获批省级教改项目的不再新立校级教改项目。
3.负面清单。
(1)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立项;
(2)此前承担的省教改项目未如期结题,该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研究(含本科教改项目);
(4)已立项的省级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
(5)作为主持人正在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能申报新的研究项目。
(四)立项限额
为支持青年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本次立项明确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即1977年1月后出生)主持申报项目数量分别占学校推荐省级重点委托项目、拟立项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校级项目的50%以上。
1.省级项目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共48项,包括重点委托项目11项、一般研究项目37项(含双创奖补10项),其中研究生省级重点委托项目名额3项,省级一般研究项目9项。
2.校级项目推荐限额
(1)校级教改项目推荐名额每个院部限额2项(不包含重点委托项目),各院部在遴选推荐时,要统筹考虑国家级、省级学科建设点、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研究生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需要。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院部要成立教改项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把关审核,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和排序,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将材料上报研究生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2.2022年12月18日前,请以院部为单位提交《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请将以上材料可编辑的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发送至邮箱dongyoupyb@163.com。电子材料请打包,打包文件以各院部名称命名,申报项目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3.学校将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校级项目名单、拟推荐的省级项目名单。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项目名单。重点委托项目立项申报书、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制成PDF文档,学校管理员按照提交要求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智慧平台回传填报。
四、其他
1.各院部要做好项目前期培育、过程管理、后续指导等工作。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人才培养规律,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与实践,切实发挥教改项目作为教育教学重点任务和改革的先导性、牵引性作用,切实解决立题陈旧重复、内容简单拼凑、研究流于形式、实践效果不强等问题,以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模式、完善的机制带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2.省教育厅将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各高校教改项目规范管理、项目质量、成果产出等因素,对各高校、各类别重点项目推荐和一般项目立项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研究生项目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6504792
联系人邮箱:dongyoupyb@163.com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