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各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第三届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选聘工作,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东油校发【2023】7号)文件精神以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要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选聘人数上限见附表1:各教学单位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成员选聘人数上限情况表。
二、选聘条件及选聘程序等要求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各教学单位于2月27日前,将本单位遴选出的第三届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按附件2格式上报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dongyoupyb@163.com。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附件2: (单位)第三届教学督导成员名单
附表1:各教学单位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成员选聘人数上限情况表
培养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