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1.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2. 破格分数按初试公共科目线下5分掌握,不得双破;
3.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参加破格复试应是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4. 破格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给我校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规模的3%(40人)。
注:破格考生须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