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整个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是研究生培养最基本的质量标准,请各院(部)认真做好2023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微调整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新增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制定
参照2021版培养方案修订规范进行新增硕士专业(汉语国际教育)的培养方案编写工作。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严格时间限定,于7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以便于将培养方案电子版录入系统,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提交材料包括:
(1)培养方案纸质和电子版;
(2)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电子版)。
二、龙江工程师学院培养方案制定
设立龙江工程师学院招生的专业需在原有课程设置表(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增设“卓越工程师”课程模块,第六部分“专业实践”部分中增加相关文字描述,具体要求参照《关于龙江工程师学院贯通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与工程师职称资格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专业课程教学安排中前沿理论课程、实践类课程、案例课程和学科交叉课程,至少设置一门且为必选课程,四类课程学分不少于课程应修学分的 30%;能力素养类课程中,工程伦理、研究方法类、标准与知识产权类应为必修或必选课程,工程管理类和职业素养与胜任能力课程可根据企业需求进行选修,应选学分应为4-6学分”,具体详见附件。
三、培养方案微调整工作
如因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各院(部)可针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微调整,如对文字说明、课程名称或学分、开课学期、授课层次有调整,需提交修订说明,加盖公章后交到培养办,培养办将根据学院提交修订说明,完成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系统录入调整工作。
四、教务系统培养方案核对
各院(部、中心)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表对教务系统中现有培养方案进行核对,有需修改请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培养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完成教务系统中培养方案调整工作。
五、其他事项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主干学科需制订双语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标准,同时各学科加强双语(全英文)课程,需引入高水平外文课程2-3门;加强校企共建课程、实践课程建设,对于新增的课程需提交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
请各院(部、中心)将新增、双语、微调以及核对说明纸质版于7月10日前交至培养办公室,新增、双语培养方案需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dongyoupyb@163.com。
研究生部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