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东油校发[2023]7号)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请各院(部)做好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院级培养质量总结及听课情况统计工作。需报送材料如下:
1、《XX学院(部)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院级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工作总结》,撰写内容请参考:院级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工作概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详见附件2。
2、《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院级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听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3。
3、《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院级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学时统计表》,详见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版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送培养办公室(机关楼321),电子版发至邮箱(dongyoupyb@163.com)。
院部督导名单详见附件5“关于聘任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决定”。
研究生部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