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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7-13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各院、中心)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论证报告的暂行规定》及《东北石油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对学位论文的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安排:

1.开题论证原则上要求在学期内完成有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延期;

2.开题前一周,以院部为单位向学位办公室提交开题安排;

3开题论证结束,开题报告应在各院部存档《开题情况总结》纸质版加盖院章后,于下学期结束前上报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1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学期完成;

2.中期检查报告会公开进行,至少应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有条件者以院级学术方式进行;

3.对于不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者,不允许进行学位论文的后期工作;

4.中期检查报告会前一周,以院部为单位向学位办公室提交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5.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中期检查报告应在各院部存档,《中期检查情况总结》纸质版加盖院章后,于下学期结束前上报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相关文件及样表在研究生部主页规章制度—学位工作下载

开题工作和中期检查工作须严格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东北石油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2021版)》中学位论文工作要求进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对国民经济有一定意义或在学术上有一定价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相关文件在“研究生部主页—规章制度/资料下载—培养工作”下载。

各院部务必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研究生部及校督导专家组对论文开题与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对于未按规定开展工作的院部,给予通报。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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