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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类“专业实践杰出奖”和“专业实践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12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位【2018】14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务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4年工程类“专业实践杰出奖”和“专业实践优秀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级进入校、院级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开展专业实践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评选内容

评选流程包括个人总结、导师评价和答辩考核三部分。

1.个人总结。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专业实践计划完成情况、实践内容与成果、实践收获(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等,文字部分不少于5000字且实习内容与成果部分不得少于3000字,要求重点突出,公式图表要规范、清晰。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函评,并给出个人总结成绩(百分制)。

2.导师评价。校内外导师根据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综合表现,对其工作态度、实践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分别给出校内、校外导师评阅成绩(百分制)。

3.答辩考核。各院部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统一进行答辩考核,并给出专业实践答辩考核成绩(百分制)。

三、专业实践答辩考核组织方式

1.各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实践答辩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学科负责人及系主任组成,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学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2.专业实践答辩考核小组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设答辩组长1名,答辩秘书1名,专家不少于3人,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

3.专业实践答辩会应公开举行,各培养单位结合学科特点自行制定专业实践考核评分表,具体可参考专业实践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四、专业实践考核成绩组成

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实践报告评阅成绩×30%+校内导师评价×10%+校外导师评价×10%+专业实践答辩考核成绩×50%。

五、表彰奖励

各培养单位按照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部审核。

此次共评选“专业实践杰出奖”5名、“专业实践优秀奖”若干,“专业实践杰出奖”由学校组织答辩,经相关专家评审择优选出,获得“专业实践杰出奖”的研究生将在校内进行产教融合联合培养专题讲座,专业实践优秀奖具体名额根据专家打分情况核定。

学校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其中“专业实践杰出奖”2000元,“专业实践优秀奖”1000元,对于“专业实践杰出奖”的校内外指导教师分别给予“专业实践杰出指导教师”和“杰出实践导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最终推荐名单(见附件2)及学生个人实践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上报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yjsbpyb@nepu.edu.cn


研究生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