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18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现开展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强化教改项目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服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能力。

二、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一、高等教育(本研通用)、三、研究生教育教学”(见附件1),以及《东北石油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

申报教师应在指南基础上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切实发挥教改项目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导性、牵引性作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每所高校推荐申报的省教改项目,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

4.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四、立项限额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共23项,包括研究生省级重点项目8项(其中上半年上报省教育厅的5项指南项目为我校重点委托项目),省级一般项目15项,各学院(部、中心)按推荐顺序排序后上报研究生部,本科与研究生共用教学改革研究选择本科或研究生之一申报,不可同时兼报。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部、中心)要成立教改项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把关审核,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和排序,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将材料上报研究生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2.2024年9月25日前,请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提交《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拟立项汇总表》(均需按推荐顺序排序),以及《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项目查重报告作为申报书附件,知网查重重复率不超过20%)。请将以上材料可编辑的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发送至邮箱yjsbpyb@nepu.edu.cn。电子材料请打包,打包文件以各学院(部、中心)名称命名,申报项目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3.学校将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拟推荐的省级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项目名单。其余未推荐的项目自动进入校级项目培育库,下一轮项目申报时优先考虑。

4.各学院(部、中心)要做好项目前期培育、过程管理、后续指导等工作。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人才培养规律,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与实践,切实发挥教改项目作为教育教学重点任务和改革的先导性、牵引性作用,切实解决立题陈旧重复、内容简单拼凑、研究流于形式、实践效果不强等问题,以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模式、完善的机制带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研究生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9-6503721

联系人邮箱:yjsbpyb@nepu.edu.cn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

2024年9月18日


  • 附件【相关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