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黑龙江省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方案(2024-2025年)》(黑学位联〔2024〕1号)、《关于加快新时代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教联〔2021〕9号)、《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4〕32号)以及《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学校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培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育项目立项范围及指标
1.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培育项目
(1)精品课程培育项目(0~21项)
培育立项指标 | 学院(部、中心) |
0~1项/院 (优先完成校企共建课程培育项目指标) | 地科院、油工院、化工院、机械院、电气院、土木院、计算机院、经管院、物电院、人文院、新能材院 |
0~2项/院 | 数学院、外语院、艺术院、马列院、高教中心 |
(2)全英文课程培育项目(19项)
培育立项指标 | 学院(部、中心) |
2项/院 | 地科院、油工院、化工院、机械院 |
1项/院 | 土木院、电气院、计算机院、经管院、物电院、数学院、人文院、艺术院、新能材院、马列院、高教中心 |
(3)引进优质国外开放课程资源培育项目(3项)
培育立项指标 | 学院(部、中心) |
1项/院 | 地科院、机械院、电气院 |
2.校级研究生教材培育项目指标
(1)专业课教材培育项目(不限项)
(2)双语教材培育项目(6项)
培育立项指标 | 学院(部、中心) |
3项/院 | 地科院 |
2项/院 | 电气院 |
1项/院 | 机械院 |
3.校级研究生产教融合实践基地项目-校企共建课程培育项目(44项)
培育立项指标 | 学院(部、中心) |
4项/院 | 地科院、油工院、化工院、机械院、土木院、电气院、计算机院、经管院、物电院、人文院、新能材院 |
4.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31项)
培育立项指标 | 学院(部、中心) |
2项/院 | 地科院、油工院、化工院、机械院、土木院、电气院、计算机院、经管院、物电院、数学院、人文院、艺术院、新能材院、马列院、教育学(高教、外语、体育各1) |
二、申报要求
1.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培育项目
课程均须为我校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标准中设置的课程。
(1)全英文课程培育项目:
已经立项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人员,在项目结题前不可再申报;申报课程应为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实施学分管理,且建设周期内要求连续开设;重点支持依托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申报的专业核心课程。
(2)引进优质国外开放课程资源培育项目:
课程应符合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和各学科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要求,重点支持各学科核心课程资源,资源内容应紧扣学科发展前沿,引进共享性或学科整建制的海外优质资源,引进内容不低于2学时,有完整的教学视频资源并自主开发配套的双语文本资料,且资源内容必须经过院级学术分委员会进行意识形态把关。
2.校级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1)专业课教材培育项目
教材须为我校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标准中设置课程对应的研究生教材。重点建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最新一届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系列”中的课程教材;支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黑龙江省发展急需学科、交叉学科、紧缺专业、具有较大受益面或推广度的教材;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实验或数字化教材、教师用书与学生配套用书等)以及系列教材原则上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2)双语教材培育项目
教材须为我校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学位授予标准中设置课程对应的研究生教材。重点建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最新一届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系列”中的课程教材;支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黑龙江省发展急需学科、交叉学科、紧缺专业、具有较大受益面或推广度的教材。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实验或数字化教材、教师用书与学生配套用书等)以及系列教材原则上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3.校级研究生产教融合实践基地项目-校企共建课程培育项目
申报课程建设期内要求连续开设,教学内容须融入企业实践内容,达到校企共建精品课程的效果。由企业人员参与共建课程,参与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撰写课程建设全过程,企业人员授课学时达到8学时(包含8学时)以上。
4.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
申报项目相关要求参照《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启动,省级一般项目将从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中推荐。
三、工作安排
培育项目的推荐以学院(部、中心)审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四、立项材料
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培育项目(精品课程培育项目、全英文课程培育项目、引进优质国外开放课程资源培育项目)、校级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专业课教材培育项目、双语教材培育项目)、校级研究生产教融合实践基地项目(校企共建课程培育项目)及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均需提交申报书(附件1)。
五、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1.今后各类项目省级立项推荐均优先从已纳入校级项目库中前期建设有动作、有成效的项目参评,各单位严格对照指标遴选校级培育入库项目,并以不低于下发指标的3倍数量建立院级培育库,校级培育项目需从上一轮建立的院级培育库中优先选育,各学院(部、中心)要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后,统一上交校、院两级项目库清单材料上报研究生部(不受理个人申报)。研究生部进行终审确定入选校级培育库项目。
2.各学院(部、中心)应于6月10日前完成培育入库工作。立项审查材料留各学院(部、中心)存档备案;校级培育项目库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及院级培育项目库汇总表(附件4)纸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机关楼321室);电子版(word版)材料须将同一类型校级培育项目申报书(院级培育项目申报材料学院自行存档)汇总为同一个子文件夹命名为“XX培育项目”,子文件夹、附件3及附件4汇总为总文件夹,命名为“2025年校院级项目培育库-学院(部、中心)名称”命名并发送至yjsbpyb@nepu.edu.cn。
补充说明:在本通知下发至材料上报截止期间内,若省教育厅启动相关项目评审或立项,则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为准,相应要求进行调整。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