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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5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与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12-01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黑龙江省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方案(2024-2025年)》(黑学位联〔2024〕1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与申报工作的通知》(黑学位办函〔2025〕3号)安排,建设一批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提升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课程项目”)结题与遴选推荐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1.2023年立项的黑龙江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附件6));

2.2022 年立项且2024 年申请延期的黑龙江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关于公布 2022年研究生精品课程等三类高质量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附件7))。

(二)结题材料

1.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提纲见附件1)。

2.支撑材料。能反映课程项目成果和教学成效的相关材料,如相关课程教学大纲、讲义和课件、出版的教材、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

(三)项目延期

对 2023 年立项的项目,未完成建设且申请延期的,或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负责人变更且拟变更为课程团队成员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核,可最长延期1年;未申请延期的,不予结题。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7日前,将结题汇总表(附件2)、延期汇总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bpyb@nep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2025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结题汇总表(附件2)、延期汇总表(附件3)及结题相关签字盖章页纸件交至培养办公室(机关楼321)。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申报对象应为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2022年~2024年已经立项省级同一学科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人员,在项目结题前不可再申报。近三年本人指导的博士、硕士论文在论文抽检中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本人或指导博士、硕士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不在本次申报人员范围。

2.重点建设基础理论课、学科核心课、论文写作指导课、专业实践课、学术规范与职业伦理课等核心课程;重点开发培养科学精神、创新思维、研究能力等特色课程;鼓励人工智能赋能课程,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和探究式教学,扎实推进在线课程建设;鼓励与外单位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重点依托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申报。

3.申报课程须为已培育立项且未获批过省级建设课程的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工程课程类项目,每个学院择优推荐一项至研究生部。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基于人才培养定位和学科发展方向,突出一流特色和高水平要求,结合不同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优化,统一规划和组织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各学院按申报名额经公开遴选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排序推荐至省学位办。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可编辑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yjsbpyb@nep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2025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件交至培养办公室(机关楼321),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研究生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9-6504792

联系人邮箱:yjsbpyb@nepu.edu.cn


                                                               研究生部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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