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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开展学籍预警的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7-15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开展学籍预警的通知》(东油校发【2022】100号)文件要求,现对以下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公告。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层次

规定时间

1

218001010015

代*娇

博士研究生

2027年6月30日前

2

218001020026

唐*

博士研究生

2027年6月30日前

3

218001020041

张*高

博士研究生

2027年6月30日前

4

228004081502

孙*鹏

硕士研究生

2027年6月30日前

公告内容如下:

1.在规定时间内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校规定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学校规定毕业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可先行申请毕业,于毕业时间2年内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可申请学位。

2.在规定时间内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完成学业的研究生,由本人在企业微信中申请退学离校申请,具体操作流程:企业微信-办事大厅-研究生部-具体业务(退学申请需自行选择导师),经审批后,按自愿退学办理相关手续。

3.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学校规定毕业条件要求的研究生,根据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作结业、肄业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企业微信-办事大厅-研究生部-具体业务。

4.公告期内未提出相关申请的研究生,2027年7月经学校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后作退学处理,不再保留学籍。公告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无异议。

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7月16日-2024年7月29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公告期内,若有问题,可电话或书面与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0459-6503422)联系。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