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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10-02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名额

 2027年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1590人(含推免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1494人,非全日制96人。因2027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名额分配最终取决于专项计划报考及调剂生源等实际情况。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按照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三、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一)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二)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我校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学院(部、中心)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详见《东北石油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五、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数据。

1.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2.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即占用单一考位)。逾期不可更改任何报名内容。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供复核。若审核未通过,不得按专项计划参加复试,仅可于调剂阶段申请转入普通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8.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网上确认

2027年,“研招网”升级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同时优化报名照片采集模式,考生可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各报考点的分类和受理报考范围均有严格限制。报名之前,考生须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各报考点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将集中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的个别考生,须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通知及“研招网”发送的消息提醒,并按照报考点审核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参加后续考试。考生所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可登录“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考点审核状态,或向报考点咨询具体情况,审核通过即代表报名成功。

符合且选择东北石油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应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部官网相关通知。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丢失造成损失。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0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0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我校各专业全国统考科目有:①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②外国语(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③数学(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④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见《东北石油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参考书目见《东北石油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附件2),考试大纲见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官网。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为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两周内,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官网公布。

复试阶段学校统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具有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以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为准。录取通知书一般在录取当年7月份发放。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研究生部主页-资料下载-培养工作)。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黑龙江工程师学院

(一)专项简介:

黑龙江工程师学院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办,依托哈尔滨工程大学并牵头建设,东北石油大学等省内相关高校和企业院所共同参与建设。2021年9月5日,龙江工程师学院正式挂牌,同时高端智能装备产教融合育人联盟正式成立,东北石油大学为联盟成员单位。通过“学院+联盟”的新时代产教融合形式,汇集全省优势产业、行业、教育和各方人才资源,有规划、有组织地开展重点领域协同育人、协同创新。2024年6月29日,成立黑龙江工程师学院。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60名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

招生领域: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动力工程、土木工程、清洁能源技术、电气工程、控制工程、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人工智能

合作企业: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

(三)培养特色:

2022年5月,黑龙江省推出《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明确依托龙江工程师学院,实施“龙江卓越工程师支持计划”。2022年7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实施龙江卓越工程师支持计划。支持龙江工程师学院联合省内大型企业加快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制,校内理论考试、企业实践及业绩成果考核合格的工程硕士毕业生可按规定直接授予工程师职称资格(不含国家统一考试专业)。

(四)培养模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实施“论文选题、实践教学、工程实践”相融通的校企定制化联合培养模式。学生入企实践期间执行“双导师制”,配备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各一名。课程学习阶段在相关培养单位进行,聘请企业高水平专家深度参与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设计,开设校企共建课程,强化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实习实践环节一般在联合培养企业(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或校企联合实验室等)进行,校内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全程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情况,企业院所负责学生在企期间的监督与保障,校企导师结合论文选题,全程参与实习实践计划制定、工程实践训练、科研指导等关键环节。

十二、奖助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足额缴纳学费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同时可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王玉普励学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项。如有调整,将按照学校新标准执行。

十三、学费及住宿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15000元/年。如有调整,将按照学校新标准执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宿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宿舍,住宿费用及标准以入学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十四、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五、注意事项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并配备智能安检门、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作弊克等设备,坚决打击考试舞弊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二)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东北石油大学考点考生应于考试前登录研究生部官网,凭本人的相关信息查询所在考场和座位号,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三)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通知,如网上确认、考场安排、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公布的参考书目仅供参考,不作为命题依据。

(五)本章程由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相关文件为准。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按最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十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部官网:http://yjsb.nepu.edu.cn

(二)咨询电话:0459-6503721

(三)电子邮箱:dongyouyzb@163.com

(四)各招生学院(部、中心)联系方式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