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2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相关工作部署,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置8个考区、35个报考点。各报考点的行政区域划分和受理报考范围均有严格限定,考生须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完成报名。详见《黑龙江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大庆考区设有4个考点,见下图:

东北石油大学报考点只接收在大庆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在大庆市及在大庆市工作(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往届考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庆市报考东北石油大学(除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外其他专业)的考生;
(2)大庆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凡未按公告及有关要求报名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擅自填报、误填、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注意: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存在考试时长超过3小时的,报考点应选择该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数据。
三、报名流程
2027年,“研招网”推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选择本报考点的残疾考生,如需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请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于10月24日前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9-6503721)联系申请。
四、网上支付
(一)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4日22时)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二)考生网上支付时需严格遵循页面提示操作,信息填报结束(生成报名号)且成功缴费,并按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后,即表明网上报名完成。
(三)如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支付操作不当、网络问题导致重复缴费的,“研招网”将在报名截止并完成对账后,统一退还重复费用,退费到账周期通常为1至7天,特殊情况下可能延至15天。退款将原路返回至支付账户,请勿在缴费后立即注销账户以免影响退费。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
五、网上报名上传材料
(一)我校受理的考生分为以下四类,须按相应类别上传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考生上传材料标准》:
1.报考普通计划、学籍学历校验通过、学籍预计毕业年份为当年年度的大庆市内高校2027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①②;
2.大庆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①②③④;
3.在大庆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市户籍往届生须上传①②③⑤;
4.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上传①②④⑥或①②⑤⑥;
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在上传对应类别材料外,还需补充以下材料:
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补充上传⑦;
如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补充上传⑧。
(二)特别说明
1.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具有更改记录的户籍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相关信息的证明原件照片;
2.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还须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照片。
六、报考点审核
报名结束后,本报考点将集中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需要较长时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考点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代表报名成功。考生如存在材料不全、不标准、校验不通过等情况,系统将反馈提示“审核不通过”,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否则无法参加后续考试。
(一)报考点审核材料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00
(二)报考点首次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2:00
(三)考生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12:00
不符合本报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尽快联系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报名和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证件,避免泄露或丢失带来损失。
八、诚信考试提醒
(一)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凡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严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其诚信记录作为思想品德考核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凡因严重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受到停考处罚者,处罚期满后若继续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有权根据情节决定是否录取。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下列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组织作弊;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其他协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依法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五)本考点考生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时,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智能穿戴设备)以及书本、纸质复习资料等物品。
特别提醒: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及考试全过程中,务必树牢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459-6503721
电子邮箱:dongyouyzb@163.com
办公地点:机关楼32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