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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09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接收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收专业

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等四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可接收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3.申请人须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名额),且必须经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

4.身体健康,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

除须满足上述(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直博生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原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

4.《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表》1份;

5.申请材料:含本人简历、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学术成果证明、参与科研情况和研究计划书等。

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报名

1.申请人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支付,按系统程序填报东北石油大学直博生、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

2.学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复试的主要目的

考查考生本科成绩是否真实;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培养的潜力;考查考生外语口语、听力能力;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了解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学习、工作成果。

2. 复试考核人员组成

成立由各学院(部)主管领导参加、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导师及专业课教师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

3. 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主要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品德考核等。

(1)专业综合面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时间,满分5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表达能力、知识的广度、深度及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能力和素质。面试题目由面试人数3倍以上的题目库组成。每个专业组成3~5人的面试小组。

(2)外语口语及听力能力测试。每生不少于10分钟时间,满分50分。

(3)思想品德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4)复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接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4.复试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同意“待录取”,由我校将经过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6.参加当年东北石油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学生优先录取。

7.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推免生,优先录取。

四、机构设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部)推免生的招收工作。

五、奖学金评定

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术之星、中石油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等奖项。奖学金标准参见当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奖励政策

1.所有推免生免收硕士第一学年学费,硕士第二、三学年年度综合考评排在本专业前50%的推免生,免收相应学年的学费。直博生免收前两年的学费。本硕连读和本硕博连读实验班推免生(硕士)单独编班,免收硕士第一学年学费,硕士第二学年年度综合考评排在本单独班级同一专业前50%的推免生,免收第二学年的学费。

2.所有推免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取得学籍后,直接享受新生奖学金。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任何时间段内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收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认接收,不得提出放弃。

3.推免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直博生且通过复试者无须在中国研招网上办理博士报名手续。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6.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