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室:
为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举办的各级各类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的管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强化责任意识、分类审批、归口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本通知所指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为在校内举办的(含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面向校内外人员举办的)以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为内容的会议或活动,包括论坛、讲坛、学术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沙龙、培训等形式。
二、各类活动的基本原则
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的内容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必须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监管,强化抓源头、抓审核、抓场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必须有利于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学习、理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推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培养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各类活动的申报审批
举办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要认真贯彻“谁主办、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关口前移、分级审批,加强归口管理、过程管理,做到严格把关、尽职尽责。
1.各二级单位面向本单位教师举办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由主办(主讲)人申报,所在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审批、监管、备案。(填写附件1)
2.各二级单位面向学生举办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由主办人申报,所在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审查,学生院或研究生院审批、监管、备案。(填写附件2)
3.各二级单位团组织举办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由基层团组织申报,所在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审查,校团委审批、监管、备案。(填写附件3)
4.以学校名义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由主办单位申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监管、备案。(填写附件4)
5.邀请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人员担任报告人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由主办单位申报,根据活动性质所属的工作范围,由安全稳定与保卫处、党委宣传部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查、监管、备案,并报送学校相关分管领导(根据活动性质所属的工作范围)审批。(填写附件5)
出租(借)教室、会议室、礼堂等校内场所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谁出租(借)、谁负责”的原则,对在以上场所内开展的活动负全责,并报安全稳定与保卫处备案。对于违规使用场地、未经批准举办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节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举办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东北石油大学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审批表》,履行申报手续,审批部门要在接到审批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四、各类活动的监督管理
1.各审批部门应对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主讲人的思想政治倾向,以及论坛、讲坛、讲座和报告内容的健康性和政治观点的正确性负责,并指定专人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申请理由不充分、材料不全面、步骤不规范的情况坚决予以退回,并要求活动主办单位予以补充和调整。原则上,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一律不得举办。
2.在举办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的过程中,如主讲人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错误言论,主办单位和监督单位人员应立即加以制止并消除影响,必要时应中止此次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党委宣传部。
3.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申请被批准后,主办单位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讲座或报告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和人数。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可制止其活动;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致使发生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发生群体性事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办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国家相应规定及法律条款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殊情况下,仍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可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方式,先开展活动,后履行审批手续。
对于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及时向审批部门通报。主讲人、主题或主办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申请办理。
五、各类活动的日常管理
1.强化宣传报道管理。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经批准举办,可在学校网页发布活动公告或在校内指定位置张贴海报。未经批准的,校内外新闻媒体一律不做报道。
2.强化课堂和场地出租(借)管理。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单位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校内教室、会议室、礼堂等场地出租(借)管理,明确出租(借)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绝不给任何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和条件。
3.强化管理责任。除特殊情况,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特别是造成不良影响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追究主办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 件1:《东北石油大学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申请表》(适用于各二级单位面向本单位教师举办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
附 件2:《东北石油大学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申请表》(适用于各二级单位面向本单位学生举办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
附 件3:《东北石油大学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申请表》(适用于各二级单位团组织举办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
附 件4:《东北石油大学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申请表》(适用于以学校名义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
附 件5:《东北石油大学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申请表》(适用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人员担任报告人举办的论坛、讲坛、学术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
中共东北石油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